关于要求泉州云锋招标有限公司

重新组织采购编号YFCG200706107采购活动的通知

 

泉州云锋招标有限公司:

贵公司于2007726组织的“晋江市安海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(采购编号:YFCG200706107的采购活动,我办在对该项目评审报告的监督检查中,发现该采购文件第2627.2.3无效报价:不能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报价(含投标人设备的技术考评分小于40分时或超过最高采购限价的投标报价)为无效报价,无效报价的价格得分为0分。无效报价的投标人,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。”条款不合理,与《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》(财库20072号)第2页:“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,原则上不得改变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”的条款相冲突。

后经参与本次评审工作的评委重新论证该项目的采购结果,评委一致认定该评审结果无效,建议该项目重新招标。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》(财库20072号)第4页“评审工作规则实质性改变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或评审标准的,财政部门应当认定采购无效,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”的条款,我局要求你公司重新组织该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晋江市财政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0七年八月二十七日